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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河源市人社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级评委会及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审核材料时间。我市申报评审各级职称材料审核受理时间为8月至10月;省评审高级职称和委托省直评审中级职称材料受理时间,按照相关评委会规定的时间执行。

(二)组织评审时间。11月起为我市各级评委会开评时间,12月20日前必须完成全部评审工作;12月25日前必须把评审通过人员信息数据上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逾期和材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三)其他评审要求。河源技师学院(自主评审单位)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二、政策条件

(一)学历条件。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关规定的系列(专业)外,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评价标准执行,具体要求遵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有关规定。发表的论文一律要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或学术刊物上发表,在电子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一律无效。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凡申报我市评审的各系列、各级别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申报省评审高级和委托省直评审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按照相关评委会的具体要求执行。

(四)继续教育条件。根据《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77号)规定,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需提供本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用人单位盖章确认)。教育和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证书(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按其评委会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

(五)社保凭证条件。提交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交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其他的只提交现工作单位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社保凭证必须是原件,并盖具社保部门业务专用章,否则视作无效。

三、填表申报

    (一)网上申报。除另有规定的专业外,我市申报各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进行网上填表申报。

(二)纸质申报。除另有规定的专业外,其余的评审相关表格(共8份)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中“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填写打印,其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2)必须通过此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申报材料中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取得的有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此时间后取得的不能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人社局要汇总整理本县区组建的各级职称评委会情况,包括评委会名称、评委库组成、评审专业、评审范围和联系方式等,填写《河源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于7月30日前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二)市直各评委会要根据调整后的评委会相关情况,填写《河源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于7月30日前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汇总后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部门集约栏目向社会公布。

(三)各县区人社局要根据本县区设置的非公人才职称申报点相关情况,填写《河源市职称申报点一览表》,于7月30日前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四)职称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行。各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在审核申报者材料时要认真细致,严格把关,即使申报,做到不马虎,不随意,不拖延,不推诿,严格执行双(评前、评后)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同时坚决杜绝挂靠申报和提供假学历、假业绩等行为发生。对造假、护假、无公示、乱审核、乱签名、乱盖印的,一经查实,将对申报者和相关人员、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五)职称评审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县区和相关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平稳有序推进职称评审工作。市人社局职能科室将加强职称评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会同县区和有关单位对职称评审工作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力争通过有力的督查手段有效遏制弄虚作假现象,确保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逐步建立和完善“阳光”评审机制。

 

联系人:刘月婵   联系电话:3238329

 

附件:1. 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 河源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3. 河源市职称申报点一览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3日

 

河人社发〔2019〕122号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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